林改动态2017年第20期

中国林业网 http://www.forestry.gov.cn/2017-09-15来源:林改司(木行办、产业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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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改动态2017年第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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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近年来,江西省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、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、提高林地综合效益、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,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突出区域特色,创新发展模式,加大资金投入,强化项目推进,加快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、产业化、集约化发展,走出了一条“不砍树,能致富”的发展之路。现将江西省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摘要刊发,供各地学习参考。

 

江西省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

 

一、主要做法

(一)上下联动,营造林下经济发展良好氛围。20123月,江西省政府出台《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》;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201212月,召开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现场会,此后每年都召开相应的工作会、座谈会、现场会,指导林下经济发展。各市县纷纷出台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,将林下经济发展和本地主导产业、优势产品发展紧密结合。以宜春、新余、上饶为代表的油茶产业,以金溪、遂川为代表的香精香料产业,以鹰潭、临川为代表的森林药材产业,以弋阳、贵溪为代表的雷竹产业,以崇仁、万安为代表的林下养殖产业,均得到快速发展。

(二)强化服务,构建林下经济发展新型机制。一是强化科技服务。通过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、省林业厅科技创新专项等项目,选育了高产油茶等一批良种,认定了“铁皮石斛规范化种植技术”等近20项林下经济相关科技成果,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得到及时推广。二是创新林地流转机制。省委、省政府出台《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,初步构建了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。截至目前,全省累计流转山林2572万亩,占集体山林的18.9%。三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。截至2016年底,全省从事林下经济生产活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6672个,其中专业大户2840户、家庭林场248个、农民合作社3070个、林业企业514家,2016年创造产值98.21亿元,占全年林下经济总产值的20.9%,带动参与农户58.03万人。四是典型引路、示范带动。全省共创建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48家、省级合作社示范社100家,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6个、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0个。五是创新金融服务。积极搭建融资平台,大力推进“财政惠农信贷通”“小微企业创业贷款”“油茶贷”等惠农贷款融资向林下经济产业倾斜。

(三)财政扶持,注入林下经济发展持续动力。一是实施省级林下经济补助项目。2012年起,省财政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,每年选择10个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,每县奖补100万元。2016年起,省财政新增林下经济奖补资金2000万元,采取“先造后补,以奖代补”的方式,对全省森林中药材、香精香料、森林食品的种植予以奖补。截至目前,省级财政共下达资金9000万元,带动项目县配套1300余万元、经营主体自筹约6亿元,累计完成林下种植14.89万亩。二是林业项目优先支持。2011年起,省林业厅将芳樟优先纳入长防林工程造林树种,支持金溪县发展香料产业;2013年起,将油茶、药材、香精香料种植纳入长防林、珠防林、血防林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实施内容;2016年起,省财政安排2.5亿元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,将药材和香料树种作为低改项目补植树种。三是推动各地财政积极支持。多数县通过财政奖补、设立产业发展资金、整合涉农和扶贫资金等措施,多层次、广渠道筹措林下经济发展资金。如:宜春市规定,对新建50亩以上的多年生中药材基地,由市、县财政各按每亩200元补贴;对新增50亩以上的一年生中药材基地,由市、县财政各按每亩100元补贴。全南县整合各类涉农资金8200万元,对林下养殖按每头1050元补助,对林下种植按每亩200元补助,对新建芳香产业园、花木盆景园1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奖补等。

(四)因地制宜,形成林下经济发展多种模式。一是“林药”模式。万载县利用茭湖乡谢溪村森林环境,组织当地林农成立神龙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,种植草珊瑚600多亩,带动当地200多户农户增收,户均增收约2万元。二是“林油”模式。渝水区依托水北镇良好的自然条件,建立琴山高产油茶基地近4000亩,惠及林农412户、人口1520人,其中贫困户13户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人。三是“林蜂”模式。遂川县大洲村农民创办的华云仙蜂蜜产业专业合作社,利用本村野桂花等蜜源树种养蜂,社员有102人,养中蜂5600余箱,社员80%的收入来自合作社。四是“林养”模式。分宜县江西众鑫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利用林地养殖野猪8000余头,2016年销售收入5800多万元、净利润1900多万元,并成功挂牌新四板。该公司与130户农户签订青饲料供应协议,与120户农户签订劳务协议,户均年纯收入1938元。五是“林苗”模式。上高县九峰园林公司种植花卉苗木11021亩,聘请当地贫困户从事管护、种植、出苗等工作,2016年仅支付农户劳务费就达400万元以上。六是“林菜”模式。遂川县衙前镇通过发展笋竹两用林,把笋干、玉兰片直销店开到了北京,2016年销售量达50吨。七是“林游”模式。仙女湖区新余凯光投资公司将80余亩深山贫困村落和5000多亩林地打造成集科普教育、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亚热带植物园,年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,500多位村民年人均增收约4万元。

二、主要成效

(一)产业规模迅速扩大。截至2017年上半年,全省林下经济涉及林地面积3609.34万亩,约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2.2%。其中,林下种植1396.52万亩,林下养殖610.1万亩,林产品采集加工980.3万亩,森林景观利用622.42万亩。6年来,全省林下种植业新增面积712.97万亩,其中油茶229.58万亩,花卉苗木126.85万亩,森林蔬菜247.06万亩,森林药材81.74万亩,香精香料21.72万亩,白茶等其它品种6.02万亩。林下养殖业主要品种达30多种。2016年,全省林下经济产值达469.53亿元,占全省林业总产值的13.4%。其中,林下种植69.37亿元,占14.8%;林下养殖368.21亿元,占78.4%;林产品采集加工22.67亿元,占4.8%;森林景观利用9.28亿元,占2.0%。与2011年相比,林下经济面积增加1035.94万亩,增长42.2%;产值增加217.25亿元,增长86.1%

(二)综合效益显著提升。发展林下经济,实现由木材利用为主向非木材利用为主转变,促进了林木资源休养生息和林地资源综合利用。铜鼓县通过发展林下经济,林木砍伐量由2010年的11.2万立方米锐减到20161.48万立方米,每年递减25%以上。南丰县通过橘园搞养殖,生态养殖的动物不仅肉质好、风味佳,动物粪便还可为橘树生长提供优质有机肥,鸡、鸭、鹅、竹鸡等还能吃掉林中害虫,达到节约饲料、农药、肥料费用和防止橘树病虫害的良好效果。鹰潭市依托龙虎山种群分布最广泛、种质资源最丰富、丹霞岩壁最独特的优势,推行崖碧仿生、大树寄生、温棚速生的种植方式,通过企业提供种苗和技术,带动300多户林农种植铁皮石斛500多亩,培育了天元仙斛、珍草苑2家龙头企业和12家种植合作社。由于林地有了多种效益,林农对森林“三防”工作更上心,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。

(三)扶贫效果明显增强。全省通过山林租赁、入股、劳务、自主经营等形式参与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农户人数达318.16万人。2016年实施精准扶贫以来,参与林下经济的贫困人口达40.45万人,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.67万人、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数的26.8%。如:弋阳县实施“雷竹+脱贫”战略,2012年以来,通过发展雷竹,带动了2900余户贫困户、1.2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。全南县高峰公司赠送灵芝菌种4.42万袋,签订购销合同,帮扶362户贫困户发展林下种植灵芝,户均增收3000元;同时长期安置62户在基地就业,季节性用工则达340人,月工资2000余元。彭泽县民贵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产品包销模式,吸纳206户农户(含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户)入社,发展中草药1600余亩,户均增收8000元。